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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2年普及网络实名制空间 在线学习纳入升学评价

发表日期:2019-04-03 浏览次数:20576次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教育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到2022年,面向各级各类教育、全体教师和适龄学生,全面普及绿色安全、可管可控、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实名制空间。并引导学校将学生在线学习行为、能力、成果等纳入学生评价范畴,充分利用学生成长记录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发挥其在升学、就业等评价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学生主动利用空间。

意见指出,以空间为纽带,贯通学校教学、管理与评价等核心业务,将空间作为基于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境,作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共享服务的主要渠道,作为先进文化建设和家校共育、校企共建的有效载体,综合运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实现基于空间的教与学应用、教学管理、教育治理的常态化,加快推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使空间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体教师和适龄学生教育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入口,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

   意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要利用空间发布教育资讯、掌握学校动态、规范学校管理、加强质量监控、开展泛在学习,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和智力资源供给,建立基于数据的资源调配机制、学校评价机制、管理服务机制等,推进管理业务重组、流程再造,实现过程化评估和精细化管理。学校管理者利用空间开展家校联系、教育教学、综合实践、体质健康管理和监测,创设教育环境,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开展基于数据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现个性化教学和精准化施策,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组织教师创新应用,利用空间突破课堂时空界限,实施项目式教学、探究式教学、混合式教学等新模式;利用空间进行学习评价和问题诊断,开展差异性和个性化教学与指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也是意见的要求。意见还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等日常活动;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跨学校、跨区域的名师课堂、在线辅导等有利于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空间应用新模式。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利用空间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同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利用空间创新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模式等。鼓励高等学校教师探索利用空间创新教学、科研模式,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促进在线开放课程应用。

   帮助师生免费获取国家和地方提供的各类公益性资源、共享生成性资源、自主选购个性化资源。通过构建名师工作室、虚拟工厂、学习共同体等方式,开展跨班级、跨学校、跨区域的开放式共享服务。同时引导学生利用空间参与课内外教学活动、研学活动,伴随性记录成长过程,管理和展现学习成果,记录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数据。鼓励家长利用空间动态跟踪孩子学习过程,了解孩子发展情况,关注德育、劳动、日常生活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参与学校管理活动,加强对孩子空间应用的有效监管,引导孩子科学规范地使用空间,增强家校互动,实现家校共育。

   此外,意见还指出将空间建设与应用相关指标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引导区域内外优秀教师以及来自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优秀人才利用空间提供智力服务,探索建立“互联网+”环境下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尊重教师原创资源的知识产权及提供在线服务的劳动,在职称评定、评优选先、绩效考核、合理回报中得到体现,引导学校将教师利用空间开展教学等纳入岗位考核中,激励教师主动利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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